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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精选多篇)

时间:2024-02-17 10:44:37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精选多篇)[此文共18491字]

小编为你精选了多篇《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范文,但愿能对你的工作学习会带来帮助。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第1篇)

根据临州人大办电发[2017]27号《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康乐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查组,对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现将调查情况上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坚实保障。一是成立工作机构。全县成立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整合并充实了县级层面的管理力量,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要求各乡镇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各村社确定了安全监管员。二是出台规范性文件。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和《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康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康乐县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康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办法》《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多套规范标准,逐步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三是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划。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把健全农业地方标准体系、构建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水平等内容纳入其中。

(二)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农资打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日、农业生产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重点深入牛羊交易市场、乡镇集市、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以及田间地头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截至目前,共发放《动物防疫法》《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单行本1万余册,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册单3.1万份,制作宣传展板230块,发放产地检疫宣传单1000张。二是开办学习班培训。县农牧局举办兽药、饲料质量安全知识培训20期、无公害栽培技术培训班29期,培训人员5000人次。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每年集中开展“三品一标”生产经营企业和规模化种养企业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每年选送工作人员参加省州级以上法律培训,有力提高了生产、经营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

(三)加强标准化建设,提升产品质量。一是依托项目推进富硒标准化示范建设。截止目前,已设置试验3项,当归富硒试验1项,当归根腐病药剂防治试验1项,当归麻口病不同制剂防治试验1项,有效发挥了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加快“三品一标”发展步伐。农业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初步建立。在西南部高寒阴湿区的五乡镇建立中药材标准化栽培基地6个,其中建成膜侧当归标准化示范基地2个,示范面积300亩(白王乡孙家掌村150亩,上湾乡马巴村150亩);中药材育苗基地500亩,(五户乡打门村100亩、上湾乡东沟村100亩、八丹乡叶素村200亩、流川乡苏家村100亩)总面积800亩。通过“三品一标”生产技术规程、以及各类富硒农产品种养殖技术规程的示范,从源头上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编制完成了《康乐县农业标准化生产方案》,制作了粮食作物、中药材等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完成无公害产地认定3个。

(四)加强检验检测,完善体系建设。一是大力开展果蔬农残检测工作。每月开展一次全县范围内农产品市场的果蔬农残抽检,截止目前已抽检1008个样品,合格996个样品,合格率达98.8%,有效的保障了全县群众的餐桌安全。二是强化动物检疫工作。对进入牛羊交易市场的家畜逐头查证验物,做好宰前和宰后检疫登记。截至目前,全县共检疫活畜禽26.47万头(头、只),其中:牛3.62万头;羊1.4万只;猪0.15万头;禽类21.3万只。屠宰检疫牛4520头、羊8365只,禽类10万多羽。消毒车辆300辆(次),消毒活畜市场、屠宰场等场所16.8万平方米。同时,县上与四家屠宰企业签订了《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了屠宰企业负责人责任,有效提高了养殖户和贩运户的动物检疫意识。

(五)加强综合执法,严格质量安全关。一是开展农业专项执法。组织“农资打假”、“夏季百日大整治”综合执法等活动,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查处各种违规销售和使用农资的行为,从源头上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了农资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进销货台账和发票管理,并签订了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二是严把畜产品安全检测关口。建立了畜产品从养殖场到屠宰场到市场的三级监测网络体系,不断加大对畜产品药物残留、违禁药品的抽检频率,有效扩大了检测覆盖面。每季度对全县所有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尿样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测,定期或不定期对定点屠宰场的动物尿样进行检测,并利用检测结果分析、预警、查处、追溯、公示。重点监测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禁用药物和药物残留,确保畜产品安全。三是加强养殖环节监管。依法加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建立了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制度,全县养殖场建立健全了消毒制度,从源头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强化投入品监管。一方面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兽药、饲料经营企业(户)展开全面监督检查,发放兽药、饲料安全使用告知书400余份,签订兽药、饲料诚信经营承诺书61份。另一方面严格兽药经营企业准入机制,积极推行兽药GSP制度,发放兽药、饲料经营质量管理培训资料100份。同时,加强兽药饲料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对辖区内的15家动物诊疗机构进行了定期检查,严厉打击滥用、违规使用兽药行为,覆盖率达到100%。

(六)加强技术推广,控制源头污染。一是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杜绝田间地头焚烧秸秆现象,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土壤理化性状明显改善,耕地地力与耕地环境质量明显提高。二是进一步加大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各乡(镇)分所制定专人,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监管措施。截至目前,全县共计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98头、羊36只、牛6头、狗6条,并已按要求全部上报州农牧局。三是加大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力度。以控制病虫发生危害监测为手段,利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大中型高效药械替代小型低效药械,推行精准科学施药,控制乱用、滥用农药现象。通过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病虫害暴发率有所降低,有效控制了农业面源污染。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难度大。执法监管保障有待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域广、环节多,涉及各个方面和多个部门,监管体制尚未完全理顺,监管合力有待进一步形成。

(二)农产品规模、集约经营水平仍然较低。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能力较弱,农业生产总体上仍处于自给自足的千家万户经营方式,生产规模小而分散,产量低,产品供应期短而集中,效益差。大量果蔬需求依靠外地调入,难以实施质量安全追溯。同时,农产品 ……此处隐藏14833个字……化、标准化水平。二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制定了《眉山市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改革工作方案》,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是品牌创建有序推进。坚持品牌强农之路,大力实施“区域品牌+企业品牌”战略。

二、主要问题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作用仍然较差。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户可控散户难管”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大户”难引领。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从自身长远发展出发,比较重视生产、经销等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但仍有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业主因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不足,加之优质优价的农产品市场机制尚未形成,相关利益缺乏有效联接,对“三品一标”创建无积极性,既没有做好自身农产品质量安全,更不能很好地引领“散户”。二是“散户”不易控。目前,传统式、分散于千家万户的小农生产组织形式在我市仍占50%以上,他们在生产、经销农产品过程中的自我认识和自我约束能力较差,加之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面对点多面广监管难题,严重制约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追溯管理,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欠账不少。县级农产品检测站、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仍普遍存在“一少两缺一差”问题。一少,即人员少。按照农业农村部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机构建设标准要求,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人员应达到10—15人。目前,全市6个县级农产品检测站实际在岗人员共15人,其中仁寿无人员在岗。二缺,即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经费缺。按照检测机构“双认证”考核标准,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应达到5人以上,且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40%。目前我市6个县级农产品检测站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共4人,其中彭山、仁寿、丹棱县(区)无人获得相应职称,东坡、青神县(区)仅各1人获得相应职称;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既无专业人员、又无专职人员。六区县2019年县级检测站运行费只有20-30万元不等,乡镇更显困窘,连采集农产品检测样本经费都没有,导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形同虚设。“一差”,即创建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双认证”工作进度差。按照《2019年全省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细则》要求,我市6个县级农产品检测站要在2020年前全部通过“双认证”,但目前仅洪雅县取得。

(三)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机制尚不健全。一是农贸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履行差。由于受利益驱使,农贸市场开办者既是市场的经营者,又是市场的监督者,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对市场内的农产品的抽检很随意;众多的个体户售卖各类农产品农药、化肥是否超标、是否度过安全间隔期、休药期不得而知;绿色、有机等标志标识任意粘贴,以次充好,以劣充好等乱象丛生。二是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仅开展了日常监督性抽查,没有做到监督性检验检测与对农贸市场开办者严格的监管有机结合;尚未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和情况通报制,对违规违法经营惩处不具震摄。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力度不够。一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一些群众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认识有偏差,对政府监管不信任;对一些农产品生产者特别是“散户”,以及为数众多的投入品经销商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针对众多的消费者,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上做得不够,传谣信谣,以讹传讹现象较为突出,社会共治氛围没有形成。二是培训的有效性不够。针对性、实用性不强,尤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人和一些集中连片的“散户”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上存在很大缺失,致使少数生产经营者受经济利益驱使,违规使用禁限农药、超范围超剂量施用农药化肥、非法添加各类食品添加剂、不严格执行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建议意见

(一)坚持规模经营。一是强化主体培育。继续坚定不移地大力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体系,以实施乡村振兴为抓手,加快建设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强市步伐。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不断培育和壮大,尤其是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使之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大资金、技术、管理和产地环境保护等的投入,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真正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可控;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持品牌创建,充分发挥泡菜产业、晚熟柑橘产业、现代农业园区建设3个扶持政策的引领作用,强化农业品牌创建,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效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的全过程监管。二是强化带动引领。要鼓励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区域内“散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和政策引导支持等方式,带动更多“散户”走上质量兴农之路。

(二)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健全检测体系。各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研究落实县级农产品检测站人员、经费保障问题,确保县级农产品检测站专业检测和管理人员达到10人以上,有稳定的运行经费。注重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招引,让人才招得来、留得住。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6个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全部通过“双认证”,取得法定检测资质。二是夯实监管体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标准化建设,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层基础。

(三)严格市场准入。在市本级和各县(区)各选择一个条件较好的大型农贸市场,试点建立严格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机制,以严格的市场准入倒逼产地准出。一是严格落实开办者主体责任。将农贸市场开办者对进入本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责任落到实处,规范农贸市场入口,探索将农贸市场划分为已检区和待检区,对进入已检区的农产品做到凡进必检,并将情况通过大型显示屏予以通报,引导经营者规范合法经营,促进优质优价机制尽快形成。二是强化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能的履行。建立健全对农贸市场开办者严格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同时不断丰富监管方式和手段,不断增强抽查的频率和覆盖面;尽快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违规违法经营行为打击力度,建立顺畅的“两法衔接”机制。

(四)推动社会共治。一是深化普法宣传。各级政府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力度,普及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不断增强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认知水平和防范能力。鼓励社会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信息公示公开制度,妥善处理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虚假信息和谣言,着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二是强化系统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借助农民夜校、各种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等,不断提高各类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使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人、投入品经销商、农贸市场开办者及广大农民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断增强,真正形成自觉和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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